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是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律文件。以下是一份基本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供参考。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张三,男,汉族,1985年5月1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街XX号,联系电话:13800001234。
被申请人:北京XX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李四,联系电话:010-12345678。
仲裁请求:
- 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自2018年3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存在劳动关系;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拖欠的工资人民币20,000元;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人民币30,000元;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19年至2023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9年及2022年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人民币5,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8年3月1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申请人从事行政助理工作,工作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号,被申请人按月支付申请人工资。自2022年12月起,被申请人以经营困难为由,多次拖欠申请人工资,截至2023年2月28日,累计拖欠工资人民币20,000元。
此外,被申请人于2023年2月28日以申请人工作表现不佳为由突然解除劳动合同,并未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申请人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计算。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五年,申请月工资为6,000元,故申请人应得经济补偿金为30,000元。
在工作期间,申请人的社会保险自2019年至2023年未按时足额缴纳。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故请求仲裁委责令被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同时,申请人自2019年起多年未能正常休年假,累计未休年假为10天。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应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标准为日工资的300%。申请人日工资为200元,故共计未休年假工资5,000元。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支持:
- 劳动合同复印件;
- 工资条收入账单;
-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 未休年假证明等。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人特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三
日期:2023年3月10日
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内容,并建议在递交之前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申请书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